政策法规汇总
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
发文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
相关内容:《行动计划》聚焦当前“以竹代塑”产业规模偏小、产量较低、成本较高、技术和装备相对落后等问题,有针对性的部署了7大行动,分别是科技创新提升行动、产业生态培育行动、产销对接促进行动、重点场景替代行动、特色地区引领行动、社会宣传引导行动和国际交流合作行动。《行动计划》同步发布了《“以竹代塑”主要产品名录(2023年版)》,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稳妥有序推进竹制品替代塑料制品。
关于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科〔2023〕193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内容:《指导意见》部署了5方面任务:在关键技术突破方面,打造人形机器人“大脑”和“小脑”、突破“肢体”关键技术、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在产品培育方面,打造整机产品、夯实基础部组件、推动软件创新。在场景拓展方面,服务特种领域需求、打造制造业典型场景、加快民生及重点行业推广。在生态营造方面,培育优质企业、完善创新载体和开源环境、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在支撑能力方面,健全产业标准体系、提升检验检测和中试验证能力、加强安全治理能力。
《指导意见》还结合任务安排,设立关键技术攻关、重点产品和部组件攻关、拓展场景应用等3个专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知惠行”专项活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45号)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动目标:利用一年时间,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组织新能源汽车“知惠行”相关活动100场以上,有效运用专利导航工具,在产业链供应链融资获客、风险评估及押品处置等方面涌现出一批创新模式,发挥专利链对产业链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促进作用。活动期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重点产业链链主及链企不少于1000家。中国银行为本次活动提供100亿元专项额度支持。
关于印发《北京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药监发〔2023〕238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点条款:细则要求,药品网络销售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即线上销售的药品必须经过药监部门上市许可;线上销售药品的主体必须是取得相应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线上线下职能一致、业务归口管理一致的原则,建立线上线下统一部署、统一督导、统一考核的监管机制,推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为了更好地体现“放管服”的要求,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细则明确规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仅需通过市药监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报告,即可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有关规定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税前扣除基本规定: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3.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4.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5.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6.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申报征集汇总
【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当年升规先进制造业企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奖励条件:2023年当年新建投产(开工)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二、材料要求:满足标准的企业需要签订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承诺书、提供首次升规佐证材料以及所在区推荐函(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立即申报”,按照填报指引进行申报。
四、剩余时间:31天
【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3北京智慧城市场景创新需求清单揭榜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2023北京智慧城市场景创新需求清单
(一)市级综合场景需求清单
1.前沿技术类场景
(1)大模型+“京办”政务办公智能化场景
(2)大模型+产业知识图谱构建及智能化分析场景
(3)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感知与智能预测场景
(4)基于国产可信算力的城市治理视频大模型全域智能训练场景
2.感知监测类场景
(5)渣土车跨区域协同治理场景
(6)大流量客流智能监测场景
(7)天空地一体化动植物栖息地智慧保护应用场景
3.城市治理类场景
(8)基于“6+4”的实验室综合监管场景建设
(9)基于治理链的城市无界公园智能监管场景建设
(10)交通通行服务场景
(11)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场景
4.应急安全类场景
(12)消防现场数据多维感知场景(消防救援现场透明化一期)
(13)城市内涝积水监测场景
(二)领域专项场景需求清单
(1)露地蔬菜(甘蓝)智能化自主移栽应用场景
(2)土壤元素快速检测应用场景
(3)基于图像技术的设施园艺动态监测应用场景
(4)新型装配式温室精准感知与智能环控应用场景
(5)设施无土栽培关键养分智能检测传感应用场景
(6)宜机化日光温室水肥精准管理模型与变量灌溉应用场景
(7)设施环境植物高通量表型检测应用场景
(8)奶牛体型外貌智能鉴定应用场景
(9)蛋鸡育种选育智能应用场景
(10)果园宜机化智能迷雾药液喷洒应用场景
(三)区域专项场景需求清单
(1)经开区亦智政务大模型服务平台技术验证
(2)基于大模型的驾驶舱“边问边查”场景应用
(3)基于大模型的政务“边聊边办”场景应用
(4)基于大模型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低代码自动构建技术验证
(5)多源异构算力资源柔性调度服务应用场景
(6)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感知数据专区建设运营场景
(7)基于EUHT专网的餐饮油烟监测专项治理场景
(8)园区重大危险源风险预警监测场景
(9)AI+无人驾驶技术在市政设施巡检中的应用场景
(10)城市内涝综合分析模型场景建设
(11)非现场综合执法智能监管场景
(12)基于“三京”的多网融合贯通示范应用场景建设
(13)智慧养老健康监测场景
(14)“门前三包”一码通用场景
(15)基于身份链平台的民生服务应用场景建设
二、剩余时间:8天
【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软件名园创建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申请对象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国软件名城(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信发〔2022〕168号,见附件1)申请条件的软件园区。
二、申请材料
申请创建名园的软件园区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中国软件名园创建申请上报文件;
2.中国软件名园创建申请表;
3.中国软件名园创建工作方案;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剩余时间:5天
【申报】北关于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京文旅发〔2023〕106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申报要求:
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的开发或经营等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持续经营开放。
(二)项目面向游客。
(三)项目科技含量高、互动体验感强。
(四)项目内容主题突出,生动鲜活。
(五)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六)项目主体协作协同度高。
(七)项目单位信誉良好。
对于文化和旅游部已经公布的24家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项目主体,通过项目投资、运营管理输出等方式在北京市开发建设的新项目优先鼓励和支持申报。
(八)项目具备合规性。
鼓励和支持项目的投资、运营、技术供给等多主体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4家。
二、剩余时间:2天
【申报】关于征集2023年度“北京礼物”认证商品和店面的公告
发文单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从事研发、设计、制作、经营服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销售的产品能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北京文化特征。
二、申报类型
(一)申报商品主题
申报商品应具有较高文化附加值和实用性,品质上乘,并已上市销售并在同类商品中销量较好,包括但不限于:
(1)获得红星奖、红棉中国设计奖、红点奖等知名设计类奖项;
(2)获得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或文创产品大赛等奖项;
(3)在海外销售或成为驻外使领馆、省部级及以上外事活动礼品;
(4)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或备案的在京试点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开发的文化创意产品;
(5)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关商品;
(6)知名IP衍生品等创意类商品;
(7)现代科技赋能类商品。
(二)申报店面
设立在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公园、商业综合体、星级酒店、博物馆、文化馆和艺术馆等文旅场所,以及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销售已认证为“北京礼物”商品的店面。
三、剩余时间: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