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须为依法在东城区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从东城区银行获得贷款的,因疫情导致临时性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重点支持符合核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特别是餐饮、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企业。
注:中小企业是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企业。
二、支持内容:
原则上对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的,从东城区银行获得与生产经营相关、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贷款的企业,进行如下支持。
1.对实际支付不高于银行贷款基础利率(LPR)的利息,给予50%的贴息,享受贴息政策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对企业按照贷款金额和实际担保期限给予年化1%的贷款担保费补贴,对于担保费率低于年化1%的,按照实际执行的担保费率予以补贴,最长贷款担保费补贴期限为1年,每家企业享受担保费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3.如同时符合北京市及东城区其他贷款补贴政策,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从优选择,不得叠加享受。
三、剩余时间: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