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
01 关于印发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信部无〔2023〕62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设备类型:
适用于本《规定》的无线充电设备类型主要分为两大类:移动、便携式无线充电设备和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设备,典型的移动、便携式无线充电设备有移动通信终端、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家用机器人无线充电设备等;典型的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设备有公交车、卡车、乘用车、摩托车等。对于工业和商用机器人、厨房电器、两轮电动车等特殊用途,以及工业、医疗等专业领域的无线充电设备,考虑到其应用场景和使用要求的特殊性,暂未纳入《规定》管理范畴。
02 关于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操作模式:
各地可根据当地产业、企业发展实际,具体确定推动中小企业建立计量伙伴关系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一是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建立产业链关联企业计量伙伴关系。即以区域或者地方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为主导,向全产业链关联中小企业发起倡议,建立产业链关联企业计量伙伴关系。
二是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建立同领域生产(或服务)企业计量伙伴关系。即以特定产品生产(或服务)的龙头企业为主导,向从事本领域生产(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发起倡议,建立同领域生产(或服务)企业计量伙伴关系。
03 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2号)
发文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3大方面:
一是加强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夯实结构质量。围绕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以及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等核心要素指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完善落实,并着力加强急诊、门诊、日间、手术、患者随访等薄弱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二是强化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提高过程质量。围绕日常诊疗行为、患者评估、三级查房、合理用药、检查检验、病历质量、会诊行为、急难危重患者救治、患者安全管理、护理服务等10个方面进行部署,指导医疗机构提升全诊疗流程的质量安全。
三是织密质量管理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健全质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安全信息公开、探索建立“以质为先”的绩效管理机制,并在工作中强化目标导向、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市级
04 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15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亮点:
一是直击发展褃节。发展人工智能是我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战略。《若干措施》坚决落实国家有关战略部署和《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针对算力、数据、算法、应用、监管等产业发展核心要素及关键环节的难点、堵点,提出具体举措,五个维度协同发力,突破发展瓶颈,推动本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二是直通未来布局。通用人工智能是目前和未来国际人工智能研究的焦点。《若干措施》体系化布局大模型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同时前瞻布局通用智能体、类脑智能、具身智能等其他新路径,通过支持创新主体突破关键“点”、支持领军企业带动产业“链”、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拓宽服务“面”,三位一体协同布局,推动本市全力构建面向未来的人工智能全栈自主技术体系及产业生态。
三是直面产业关切。市场是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若干措施》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牢牢把握大模型赋能千行百业的战略机遇,充分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特点,引导创新主体在智慧城市、科学研究、智慧医疗等一批重点场景实现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加强监管技术和政策创新,为北京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构建完善的创新生态和发展环境。
05 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京政发〔2023〕14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政策亮点:
一是把握“创新”的总基调。《实施方案》围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求,充分考虑当前以大模型为引领的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在技术创新和底层基础方面,强调原创理论突破和自主技术创新,在产业生态和监管治理方面,强调多举措协同和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创新,有针对性地明确了重点方向和具体任务,进一步加强引导、优化布局、回应关切。
二是突出“统筹”的总要求。《实施方案》围绕构建人工智能新的增长引擎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围绕算法、数据、算力、场景、人才、资本、生态等方面,聚焦优势潜力和短板薄弱环节进行系统布局,进一步统筹了工作举措和组织机制,撬动引导创新资源优化配置。
三是体现“务实”的总导向。《实施方案》中的每一项任务将做进一步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工作机制和三年分解的工作目标,并据此提出明确可量化的总体工作目标和总体推动的工作机制。
区级
02 【征集】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专项集成电路领域工业芯片方向储备课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征集范围:
(一)模拟芯片类(拟支持课题5项)
围绕智能电网领域对时钟芯片的高精度、实时性需求,研发高精度实时时钟芯片,实现本地时钟的高精度低功耗输出。面向电力交直流混合、复杂谐波场景下的电流精准测量需求,研制能够适配磁敏元件的宽量程电流传感信号调理芯片,实现交直流混合场景下电流精准测量。围绕配用电领域电力测控设备芯片负载能力小、待机功耗高等问题,研制低功耗、高耐压非隔离AC-DC芯片,芯片耐压不低于900V。围绕充电桩、电能控制器等电力终端的高能效、轻量化发展需求,研制高开关速度、低损耗、高可靠的600V大功率超级结MOSFET器件。围绕无功补偿器、电力滤波器等电力终端采用硅基功率器件存在的损耗大、转换效率低和安全工作区窄等问题,研发1200V高压大电流SiC器件,提高电力终端工作能效和可靠性。
(二)通信芯片类(拟支持课题2项)
面向密集多径场所的高速无线接入、高危环境下巡检定位需求,研发低功耗、抗干扰、高精度的短距离射频发射芯片,实现复杂环境下的可靠高精度定位。围绕电力安全监察对融合定位的需求,研发低功耗5G亚米级定位芯片,支持国内主要5G通信频段。
(三)安全芯片类(拟支持课题1项)
聚焦电力信息安全领域密码算法多样化、功能演进灵活性的问题,研发可重构安全芯片,满足电力系统对高能量效率、高安全性的密码计算需求。
以上芯片产品均需在典型工业场景下实现应用验证。
二、支持额度及周期:
定额资助,原则上每个课题支持经费不超过400万元。课题研究内容必须涵盖对应子方向所列的全部内容。课题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剩余时间:16天
02【征集】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专项融合通信领域储备课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征集方向:
1.基于5G NTN技术的一体化信关站研制
2.卫星互联网手持终端基带芯片研制
3.卫星互联网终端测试仪表研制
4.星载路由交换组件原理样机研制
5.面向手机直连的星载基站基带处理组件原理样机研制
6.5G高可靠工业模组/网关研制及示范应用
7.5G中高速RedCap芯片/模组研制及示范应用
二、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须为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具备健全的项目(课题)管理、财务管理、科研人员管理、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档案与保密管理等制度,拥有专业研究团队和科研管理团队,运行管理规范。鼓励创新企业牵头,产学研用联合攻关。
2.申报单位需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要求;近3年内在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3.申报单位原则上可牵头申报本领域课题数量不超过1项。
4.若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应明确说明课题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提供相应配套经费.其中,方向1-5配套经费与财政科技经费比例不低于2:1。方向6-7配套经费与财政科技经费比例不低于4:1。
三、剩余时间:16天
03【申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征集内容: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题,围绕典型产品、典型应用、典型服务模式等方向,遴选一批优秀典型案例,挖掘推广行业广泛认可、企业现实应用的产品案例,为更多地方和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路径参考(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典型案例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其联合体等,应在北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申报条件。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型典型案例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剩余时间:12天
04【申报】关于开展2022年氢能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申报项目:
1.2022年氢能行业交流活动资助申报
2.2022年氢能企业房租补贴申报
3.2022年氢能企业协同采购奖励申报
4.2022年氢能企业入区奖励申报
5.2022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申报
6.2022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应用奖励申报
7.2022年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奖励申报
二、申报时间:
自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剩余时间:15天
区级
05【征集】关于公开征集朝阳区2023年节能减碳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征集时间: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竣工的节能减碳项目。支持项目及具体标准详见《2023年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s://cycyzj.bjchy.gov.cn),注册专属账号,根据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
四、剩余时间:2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