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的企业年报已经开始!2018年12月31日前所有注册企业,个体户都需要申报!未按期限如实申报的企业,会被拉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请企业注意!
2018年年报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6月30日,横跨六个月,年报截止仍有企业未及时报送,大多因时间“长久”遗忘,提醒大家,企业年报赶早不赶晚!
关于年报,你需要知道
从2014年3月1日起,企业年检制度取消,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企业年报就是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并且向社会公示,供单位和个人查询。凡是经过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都要参加年报。当年成立的企业,从下一年起开始年报。
只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都需要进行年报,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年度报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公示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提示:企业必须对工商年报公示的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企业年报制度是为了通过构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增强企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义务,这样能够解决在交易管理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规范企业行为。也为其他的单位和个人能够对查询的企业有基本的了解。
1、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找到企业所在的省份,进入网上年度申报入口
根据自己的企业性质选择入口,登录初始密码一般为企业联络员的身份证后六位,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重置密码。
3、填写年报信息
4、提交并公示
5、结果查询
报送完毕之后,关闭退出系统,重新进入公示系统首页,不用登录账号,直接在输入企业名称查询,进入企业信息页后往下拉,就会看到年度报告栏目,里边如果显示已经年报,就说明已经报送成功。有时候集中填报的企业较多,因为系统延迟,会24小时之后才显示。
1、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虽然年报截止时间在6月30日,但越早年申报益处越多。这样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对年报内容进行修改。另外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于年报晚的企业会加强监管。也就是说年报越晚,被联合检查的几率会越大。建议赶紧着手申报吧!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管局将年报抽查中发现的17种常见错误进行汇总,提醒企业年报时注意。
1、企业联系地址填写不准确,填写的联系地址无法联系。
2、企业联系电话填写不正确,抽查过程中无法联系。
3、企业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未按照章程填写,出现股东遗漏或者股东之间股权比例错误。
4、对认缴制认识不到位,出资时间未按章程约定的时间填写,有的将成立日期误认为是认缴日期。
5、对认缴制认识不到位,没有正确区分认缴金额与实缴金额,认缴制企业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错将认缴金额填写为实缴金额。
6、未依据公司章程中出资方式的规定填写,出资方式与实际不符。
7、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未查询公司相关记录,在股东出资一栏中随意填写,且在“是否发生股权转让”一栏中未公示股权转让或者公示的转让比例错误。
8、企业有对外投资,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未查询企业长期投资明细或者公司决议、所投资企业股东名册,随意填写,导致对外投资未公示或者公示错误。
9、填写人员不细心,公示的会计报表数据与年度会计报表信息不一致,有的填写人员甚至随意填写几个没有任何依据的数字进行公示。
10、填写人员不仔细,误将12月当月数据公示为全年数据。
11、填写人员不仔细,没有看清楚金额的单位,误将万元当元填写。
12、填写人员填写多户企业时不仔细,将企业报表搞混,导致填写财务数据错误。
13、新设立认缴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未开展经营也未建账,财务数据未如实申报,有的将未到账的出资作为所有者权益填报,有的甚至胡乱填报数据。
14、企业未及时缴足或者挪用实收资本,未按照规定主动改正。
15、企业公示中依据虚假编制或者明显错误的财务报表,导致企业公示财务数据错误。
16、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是否有对外担保,随意填写,导致对外担保未填写或者公示错误。
17、企业发生出资信息变化、股权转让或者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未按照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在“其他自行公示信息”中及时、正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