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
1 关于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23〕132号)
主要目标:
2023—2024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5%左右,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24万亿元。2024年,我国手机市场5G手机出货量占比超过85%,75英寸及以上彩色电视机市场份额超过25%,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450吉瓦,高端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推进,形成上下游贯通发展、协同互促的良好局面。
2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3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政策摘要:
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市级
3 关于印发北京地区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京金发〔2023〕17号)
发文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适用目标:
本指引适用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监管的相关银行保险机构。本指引所称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包括建设管理全机构绿色金融工作的专业部门、工作机制、专岗专职等管理体制机制,以及建设专门从事绿色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业务部门等(以下统称绿色金融特色机构)业务体制机制。
4 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23〕1517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内容摘要: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工业母机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5 关于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的通知(京商流通字〔2023〕15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商务局
主要内容和亮点:
(一)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经纪之名开展经销业务
(二)二手车经销企业在买卖车辆时要合规开具发票
(三)认真履行二手车交易及转让登记查验职责
(四)加强过户系统互联互通
(五)二手车交易市场要履行市场主体责任
市级
1 【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中关村示范区创业服务机构培育优秀硬科技企业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支持内容:
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培育优秀硬科技企业,重点促进中心城区的机构引入顶尖科技人才和创业项目,重点促进平原新城的机构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落地,支撑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条件:
申报创业服务机构培育优秀硬科技企业支持项目的机构应满足的条件:当年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等不少于5家,孵化服务成效突出。
三、剩余时间:8天
2 【申报】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一、申报条件:
符合《通知》要求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均可申报(具体条件参考附件1)。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9月2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下同)中提交申请。并于9月21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六号凯富大厦618室;收件人:韦向利;电话:18613886306)。如企业收到修改或完善材料的通知,截止提交时间可延至9月25日下班前。
三、剩余时间:10天
市级
3 【征集】关于征集2023年支持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商务局
一、申报范围:
由各区政府确认,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业步行街实际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二、支持方向及标准:
(一)鼓励商业步行街更新提升。按照《北京市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单位,得分在95分-100分(含95分),奖励标准不超过100万元;得分在100分及以上(含100分),奖励标准不超过200万元。实际奖励金额以计算公式为准。
(二)鼓励商业步行街新建培育。按照《北京市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单位,得分在95分-100分(含95分),奖励标准不超过300万元;得分在100分及以上(含100分),奖励标准不超过500万元。实际奖励金额以计算公式为准。
(三)鼓励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截至2023年9月20日,获评“全国示范步行街”的,再奖励300万元。
(四)奖励金额由奖励标准和综合评分计算得出。公式为:
以上支持方向单个项目累加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剩余时间:10天
4 【申报】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2022年度医药健康企业融资租赁补贴支持内容:
(一)申报单位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配置医用设备、研发及中试相关设备。
(二)对申报单位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融资租赁费用的20%给予补贴。
(三)补贴金额核算公式为:
补贴金额=融资租赁费用*20%=(融资租赁的租金利息(含税金)+手续费(含税金))*20%。
(四)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业务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二、2022年度支持高端医疗装备研发奖励支持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高端医疗装备产品。
符合条件的医疗装备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0万元。
三、2022年度CGT企业融资奖励支持内容:
对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细胞与基因治疗及合成生物学领域企业获得知名投资机构(清科、投中等权威榜单医疗健康领域投资机构30强以内,见特别说明)投资的,且榜单中投资机构年度累计投资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上(含),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补贴。
四、剩余时间:10天
5 【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资格条件:
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包括通州区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青年科技人才)和通州区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团队)两类。重点支持文化与科技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与新材料、节能环保六大方向。
二、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通州区科技项目服务系统(https://kwf.bjtzh.gov.cn/tzkwzp/)(系统入口9月11日开通)按要求注册后进行填报。
三、剩余时间: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