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汇总 |
01 关于印发《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3〕260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局
政策要点:加强区块链标准工作顶层设计,促进区块链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支撑区块链发展的标准体系。建立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研制的总体规则,重点面向基础共性、应用和服务等标准化领域,制定30项以上区块链相关 标准,基本满足我国区块链标准化需求。到2027年,全面形成支撑区块链发展的标准体系。制定50项以上区块链相关标准,持续推动区块链基础共性、关键应用示范、安全保障等标准研制。
02 关于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的通知
发文单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政策要点:是我国第一个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共包括11章45条,附录包括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和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清单两部分。《指南》指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脱贫县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指南》是乡村振兴首个系统性用地政策,对于后续在乡村振兴领域的土地制度创新和用地支持等都将带来积极的作用。
03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政策要点:《指导意见》提出两阶段工作目标,2024年,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第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指导意见》明确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13个重点事项清单。其中,属于经营主体办事的有8项,包括开办运输企业、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登记等。
04 关于发展银发经济 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
政策要点:这是中国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政策提出,要在科技创新、用地用房保障、财政金融等方面支持“银发经济”发展。《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26项举措,一是发展民生事业,解决急难愁盼;二是扩大产品供给,提升质量水平;三是聚焦多样化需求,培育潜力产业;四是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意见》重点提及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包括完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发展健康管理类、养老监护类、心理慰藉类智能产品,推广应用智能护理机器人、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防走失终端等智能设备。鼓励利用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老年用品和服务展示体验。
05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
政策要点:聚焦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协同发展,推动建成一批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级应用试点项目。鼓励在限定区域内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应用试点。《通知》提出,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实现试点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全覆盖;实现交通信号机和交通标志标识等联网率90%以上;重点路口和路段同步部署路侧感知设备和边缘计算系统。
| 申报征集汇总 |
申报要点:(一)伙伴遴选范围:数据要素生态合作伙伴面向数据供给、加工、治理、流通、交易、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具备数据要素技术、数据价值驱动、数据要素服务等能力,且有意愿有能力参与朝阳数据要素产业建设。(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可以为独立企业法人,也可以为各类科研单位、高校院所等,符合遴选范围且有意愿参与朝阳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独立法人。
0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4〕3号 )
申报要点:《若干措施》与往年相比,今年扩大了享受政策的行业范围,除工业、投资和升规纳统企业外,将批零业、生产性服务业、建筑业、技术合同认定等四个领域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同时增加了对全年增长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快发展。适用于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第9条、第10条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无需企业申报,措施执行部门通过数据核查确定支持对象;其他措施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申报要点:(一)申报内容:2023年度为大兴区内重点企业提供重点人才引进及开展测评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可申报补贴。(二)申报范围:2023年及以前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及正常经营的人力资源机构。具体申报材料和金额等参考附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培训测评补贴实施细则》。
04 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项目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24〕105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申报要点:(一)申报类型:包括采用了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供热工业利用、供热农业利用、供热综合利用等领域的项目。(二)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为北京市域范围内已完工项目,正常运行至少2个周期(2个供暖季或2个制冷季),示范内容在本市具有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复制推广价值,项目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项目支持联合申报,申报主体或主申报单位须在本市注册并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