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汇总 |
01 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
政策要点: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以算力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普惠易用、绿色安全的综合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初步成型,东西部算力协同调度机制逐步完善,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算力加速集聚,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各类新增算力占全国新增算力的60%以上,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使用率显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算力电力双向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80%。
政策要点: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
03 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3〕257号)
政策要点: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按照《“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工作安排,加快推动移动网络深度覆盖,提升网络质量,优化用户感知,目标到到2024年底,建设超过8万个重点场所实现移动网络深度覆盖(即重点场所的关键点位均达到相关覆盖标准要求),2.5万公里铁路和35万公里公路、150条地铁线路实现移动网络连续覆盖等。
04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
政策要点:截至目前,全国1100余个县级行政区部署开展农村客货邮业务,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1.1万余条,建成农村客货邮服务站点5万余个,农村客运车辆年代运邮件快件超过2亿件。但与此同时,农村客货邮融合覆盖广度深度还不足、车型选择还不多、站点功能还不强、发展机制还不畅、服务水平还不高,新政策提出力争到2027年,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全国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数量达10万个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达2万条以上,基本建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全国农村运输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05 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
政策要点:车网互动,指新能源汽车通过充放电装置与电网进行能量和信息的互动,可分为智能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意见》明确,到2025年,初步建成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和优化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市场机制建设和试点示范取得重要进展;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意见》还明确了重点任务,包括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立车网互动标准体系;力争2025年底前全面应用居民充电峰谷分时电价,探索对电网放电价格;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5个以上示范城市以及5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等。
| 申报征集汇总 |
01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专精特新梯队企业资质申报、信息更新及到期复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申报要点: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系统全年敞口、主管部门月度评价的方式,区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实地抽查、公示和公告认定工作。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系统全年敞口、主管部门季度评价的方式,区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并对推荐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实地抽查。经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以申领电子证书和牌匾。资质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有效期延长三年。
02 关于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
(二)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
(三)对填补国内空白、打造世界首台(套)领先优势、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成套、整机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予以鼓励和倾斜。
(四)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示范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等条件
申报要求:
1.报送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危旧房改造、商业及商务办公用房等。
2.报送方式:本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