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汇总 |01 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与工程机械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09号)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工程机械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行业代码351】,包括土石方施工工程、路面建设与养护、流动式起重装卸作业、建筑及工业建设工程等各种综合性机械化施工工程所必需的机械装备制造。工程机械产业链上游主要包括为工程机械产品生产制造提供原材料及零部件的相关企业,中游包括挖掘机、起重机、压 路机、推土机等不同类型的工程机械企业,下游主要是基建、房地产等对工程机械有需求的行业企业。本指南主要面向中游环节,既适用于具有良好自动化、信息化基础的工程机械企业,也适用于数字化基础较弱,但有进一步改造提升需求的工程机械企业。02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预期效果:一是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探索形成一批行业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特色应用案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创新突破、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和安全应用。二是基于试点实证,进一步验证试点管理及技术要求,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要求、批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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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和每个自然人的个人净收入息息相关。02 征税对象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就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注:183天看的是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个纳税年度)03 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04 征税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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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情景案例张某是浙江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一名操作工,2019年3月入职,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入职时,公司将张某安排在印刷车间工作。半年后,张某独立操作。2020年11月,张某在一个月内工艺安排多次出错,导致印刷产品质量有瑕疵,公司认为张某不能胜任工作,故准备将其工作岗位调整至相对比较简单的手工岗位,并向其发出了书面的《岗位调整通知书》,通知其自2020年12月1日起到手工部门报到。张某对公司的调岗决定表示不服,不愿意去手工部上班。公司表示这是合理的工作安排,希望张某配合。2020年12月1日,张某不但没有去公司的手工部报到,而且没有出勤。公司与张某电话沟通,希望张某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到公司手工部报到,但是张某表示公司无权单方调整其工作岗位。鉴于第二天张某分未来上班,公司向其发出书面的《上班通知函》,希望张某先回公司上班,一周后张某却依然未到公司上班。公司根据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张某连续3日以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张某对公司的解除决定表示不服,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公司与其恢复劳动关系。02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问题。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变史,工作岗位种变更可能是工资薪酬、工作时间、地点的变更,也可能是工作内容的变更。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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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怀孕到生产,孕妈妈和胎宝宝都存在一定风险,在医疗、检查等方面都有花费。那么,这期间有哪些费用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呢?01 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报销范围1、常规项目产检、血常规、血型、血糖、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HIV筛查、心电图、胎心监测、B超。2、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安排的备查项目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丙型肝炎抗体筛查、血红蛋白电泳、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甲状腺功能筛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使用目录范围以外的项目,不能纳入报销范围。02 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国家规定,无论是男员工还是女员工,已经生过孩子或者没生孩子,公司都要按照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的0.8%到0.85%缴纳生育保险,员工个人不用掏钱。生育保险交满一年,并且怀孕的时候仍然在缴费,生孩子的时候就可以报销了。03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生育保险报销分为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就是在生孩子或者流产过程中花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生育津贴简单来说,就是在女员工休产假的过程中,按照单位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给产妇发钱。04 生育医疗待遇可以报销多少关于生育医疗费的报销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固定报销金额,也就是无论你花了多少钱,社保机构都会按照固定的数额给你报销。比如北京市,产检可以报销大约1400,在三级医院顺产大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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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这是国企改三年行动之后中央部署的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了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大方向,即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安全、优化科技创新机制加强科技自立自主、建设完善国企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以及全面加强国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会议中强调,未来央国企要增强产业引领力,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的产业体系具有多元化高度复杂性、高度技术密集性、效益效率领先、产品质量卓著及全球化等等特征。现代产业体系包括多个相关联的产业部门和价值链环节,形成复杂的产业网络,这些部门和环节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协同效应。现代化产业体系依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生产方法,引领全球科技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所以技术创新和技术应用成为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顶梁柱”和“压舱石”,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实现创新引领和服务国计民生的重要力量,必将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中为我国产业引领和转型升级的扮演非常重要角色。面对日益严峻的外部发展环境,央国企要发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主力军和“领头羊”作用,压实产业链“链长”责任,提升产业引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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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家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确保规范发展、阳光运行。《指导意见》明确,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合理把握重点领域,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明确管理责任分工,稳妥推进新机制实施。规范开展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项目移交等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披露机制。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02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明确,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提出了“坚持积极稳妥、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降碳”4条工作原则,以及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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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两项政策——《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新政策有哪些亮点?以下内容带您详细了解。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下,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和互助性,从认本地房、认全国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入手,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问: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答: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 如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如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住房记录与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论是否为同一套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如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现行政策,一是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是对于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按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问:此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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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民于2015年10月12日入职广州某融资租赁公司,岗位为风控部副部长。2021年8月20日,张大民通过钉钉系统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辞职信,载明“本人进公司近六年,看着公司一步步发展壮大,从混合制企业演变成如今的国企,最近由于公司更换了新的总经理,性格暴躁,本人经常受到无故的职责和指桑骂槐的人身攻击,甚至受到被扔矿泉水瓶这样的武力威胁,无法再适应这样的工作环境,申请离职。”8月22日,张大民通过微信向公司的几位董事及人事主管说明自己决定不辞职了,要求撤回辞职申请被拒绝。8月23日,公司向张大民发送离职证明,认为经核实张大民辞职申请中内容不属实,但公司同意其离职申请,最后工作日为8月23日,通知张大民同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2021年9月7日,张大民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06763.08元,仲裁委不予支持。张大民不服,向法院起诉。张大民认为,他已于8月22日通过微信向公司的几位董事及人事主管说明自己决定不辞职,辞职信非单方解除权的形式,应该为协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不同意张大民的观点,公司认为辞职申请为单方解除权,辞职书到达公司即生效,不发生撤回的效力。一审判决:劳动者申请离职并不需要公司的同意,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得撤销一审法院认为,解除权为一种形成权,即以一方解除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得撤销,但对方同意接受撤销意思表示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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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跟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或多或少因为不同的原因导致社保断缴了一段时间。平时可能觉得没什么,可是一旦真正需要用上时,才各种想办法想要补缴社保,那社保到底可不可以补缴呢?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无法报销医药费绝大部分地区医保断缴第二个月开始就不能再使用;假如这个时候生病去医院,那就意味着所有医疗费用都需要自己承担,一分钱都没得报。当然,属于自己的个人账户的钱还是可以刷的,但是住院等费用就无法报销了。注意:只有极少部分地区,在医保断缴三个月内,依然可以报销(这个以当地政策为主)。此外要注意两点:· 如果断缴时间过长,断缴 3 个月,要连缴 6 个月才能恢复报销;断缴 6 个月,要连缴 1 年。· 如果中间经常断缴:退休时达不到累计缴费年限(像北京要求男 25 年,女 20 年),退休后可能无法享受终身医保报销。二、无法报销生育费用生育险能报销产检、分娩等费用,还能领一大笔生育津贴,但各城市都对缴费时间有要求, 例如 6 个月、9 个月、1 年。所以,生孩子前最好不要辞职,否则无法报销。但是随着生育保险体系的逐渐完善,部分地方也明确发文,个人也可以缴纳生育保险并以灵活就业人员的形式领取生育津贴。三、影响买房买车、积分入户如今与社保挂钩的政策越来越多,尤其在一二线城市。举几个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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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社保是强制要求缴纳的,但是你知道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但是却没有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其实这是违法的。官方明确 社保、公积金必须同时缴纳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上述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受到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补缴社会保险费还要承担滞纳金,劳动者也可能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其实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根据上述规定,我们不难看出,跟社保缴纳的时间一样,企业录用员工,应该自员工录用之日起30日办理缴存登记,这是强制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及时为原告缴纳公积金,企业也会面临面临补缴和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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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相关内容:《行动计划》聚焦当前“以竹代塑”产业规模偏小、产量较低、成本较高、技术和装备相对落后等问题,有针对性的部署了7大行动,分别是科技创新提升行动、产业生态培育行动、产销对接促进行动、重点场景替代行动、特色地区引领行动、社会宣传引导行动和国际交流合作行动。《行动计划》同步发布了《“以竹代塑”主要产品名录(2023年版)》,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稳妥有序推进竹制品替代塑料制品。关于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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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多数朋友或多或少都知道社保包含5个险种,但是肯定有很多朋友对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险有些许陌生。其实自2016年试点以来,长护险已在全国多个进行试点,经过多年的探索,多地已逐步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运行模式,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可是很多人对长期护理险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甚至部分人群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开始缴纳长期护理险了。最近,国家医保局起草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是征求意见稿,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看到一些长期护理险的新变化。国家医保局社保第六险最新变化政策原文:http://www.nhsa.gov.cn/art/2023/10/11/art_113_11371.html虽然现目前征求意见已经停止,但是我们仍可以看到在征求意见稿中有很多关于长期护理险的新变化:一、明确长期护理险评估流程《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共8章36条,对定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标准、评估流程等进行明确:1、在定点评估机构方面办法明确定点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评估结论而开展的长期护理服务工作,不得同时承担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2、在评估人员上办法明确了评估专家和评估员的区分,并在评估人员的资质上首次给出了标准和建立了准入、培训、考核和退出机制。3、在评估环节上办法明确了流程的5个步骤: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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