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大家肯定是有疑问的,社保缴费与实际工资不应该是一致的吗?为什么说不一致呢,对,从法律角度来讲确实是一致的,而且法律强制规定要一致。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不一致呢?首先由于2019年税务机关加强了社保方面的条件,使得私企公司的老板有些恐慌,大家知道如果按照法定的来交社保,一部分企业肯定是入不敷出的,尤其是一部分小型企业成本会增加2倍有余,到时候公司能不能开的下去还是一回事,所以很多公司就和员工商定只交最低基数,从而造成了我们今天的这个问题。 对于以上这个问题,其实大多数都是公司与员工达成一致的,因此老职要告诉企业与个人一些常在的问题,公司问题如下:1、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很多企业为了减少人资成本,往往都会少报或按最低的基数给员工申报社保的缴费基数,并没有如实根据员工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申报。随着2019年开始执行的社保新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缴费基数将逐步做实,企业少报基数的想象必将成为过去。2、及时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公司将承担巨额的滞纳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也将入“黑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68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
发布时间:
2019
-
12
-
31
浏览次数:27
“人不能怯懦,但不能不知敬畏要学会敬畏自己的对手” 在曹叡(ruì)死后,曹爽嚣张跋扈,独断专权,一手操纵把司马懿升为太傅,其实是架空了他在朝堂的控制权。 面对曹爽种种咄咄逼人的行径,司马懿的学生钟会上门劝他,“老师,你就甘于这坐而论道的太傅之位吗?” 钟会的劝告其实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他内心的蠢蠢欲动,他希望司马懿能做些什么来和曹爽争斗,夺回士族在朝堂的地位。 但司马懿却不为所动,他以杨修为例好言教导钟会,不要重蹈杨修覆辙,“人,不能怯懦,但不能不知敬畏,要学会敬畏自己的对手”。 一句话,就点出了司马懿不和曹爽一般计较的原因,不是怯懦,只是先保有一份敬畏之心。 从司马懿反观我们自身,特别是对于年轻的90后、00后一代,浮躁和急功急利的心态害人不浅,需要学一学司马懿这份人生态度,对于人生劲敌,不能急于鱼死网破,而是要静待良机。 “不要和愚蠢硬碰硬 要学会向愚蠢低头” 曹爽毫不顾忌同为辅政大臣的司马懿,要逼郭太后迁宫,以此来架空年幼的皇帝。 司马昭忿忿不平地对父亲说,曹爽实在太过分了,这是在凌辱司马家,忍无可忍之时就无需再忍。 但司马懿听了儿子一番言论却非常平静,他问司马昭:“这曹爽比诸葛亮如何?” 司马昭回答道,“蝼蚁尔。” 司马懿于是进一步告诉儿子:“与愚蠢硬碰硬拼个头破血流,岂不更愚蠢?人这一生,难免和愚蠢为伍,要学会向愚蠢低头”。 司马懿的这...
发布时间:
2019
-
12
-
30
浏览次数:9
缴纳个税除了能买车买房,还有这5个你不知道的作用! 说起社保断缴的影响大家应该都耳熟能详,除了对养老金领取、医保报销、生育津贴的领取产生影响,也和我们日常落户、买房、买车摇号等有关系。 而新个税的实施,让很多人的目光聚集在个税,这时候发现,原来个税缴纳的重要性并不比社保差,今天51酱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个税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用途 PS:以下部分政策适用为没户口在外漂的外地人 居住证VS工作居住证 居住证也就是原来暂住证,为了管理外来人口保障其权益,个税对于居住证的办理是木有影响滴~ 工作居住证是由企业进行办理,目的是为了吸引人才,其中申报条件是对个税有要求的,申报人资格要求:①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需要出具正规劳动合同②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包括专升本③在本市有固定住所,需要提供房屋证明④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⑤个税要求连续缴费6个月(具体缴纳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⑥社保要求连续缴纳6个月(具体缴纳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车子、房子、户口本子 接下来是大家所关心的个税三样:车子房子户口本子 在外地打拼的人应该深有体会,在一个城市想留下来,这三样是不可或缺之一,以下我们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例: 北京 ①买车摇号:非北京户籍人员参与购车摇号需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
发布时间:
2019
-
12
-
30
浏览次数:16
缴纳个税除了能买车买房,还有这5个你不知道的作用! 说起社保断缴的影响大家应该都耳熟能详,除了对养老金领取、医保报销、生育津贴的领取产生影响,也和我们日常落户、买房、买车摇号等有关系。 而新个税的实施,让很多人的目光聚集在个税,这时候发现,原来个税缴纳的重要性并不比社保差,今天51酱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个税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用途 PS:以下部分政策适用为没户口在外漂的外地人 居住证VS工作居住证 居住证也就是原来暂住证,为了管理外来人口保障其权益,个税对于居住证的办理是木有影响滴~ 工作居住证是由企业进行办理,目的是为了吸引人才,其中申报条件是对个税有要求的,申报人资格要求:①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需要出具正规劳动合同②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包括专升本③在本市有固定住所,需要提供房屋证明④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⑤个税要求连续缴费6个月(具体缴纳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⑥社保要求连续缴纳6个月(具体缴纳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车子、房子、户口本子 接下来是大家所关心的个税三样:车子房子户口本子 在外地打拼的人应该深有体会,在一个城市想留下来,这三样是不可或缺之一,以下我们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例: 北京 ①买车摇号:非北京户籍人员参与购车摇号需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
发布时间:
2019
-
12
-
30
浏览次数:25
各参保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的有关要求,我市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将在2020年1月起合并实施。为保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需将原生育保险信息系统中的所有参保人历史数据迁移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在此期间,为避免在途数据出现,需暂停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具体情况如下:一、停止业务受理时间2019年12月31日17点。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含前台和网上申报)2020年1月6日恢复办理。三、其它需说明情况1.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参保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办理补缴类业务或急需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的,可在各经办机构业务窗口进行登记。2.请各单位做好对参保职工的解释工作。3.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改革涉及面大,系统开发难度高,如遇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导致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延后的,将另行发布通知。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19年12月26日
发布时间:
2019
-
12
-
30
浏览次数:16
这5件小事,正在拉开HR之间的差距 1、当下HR求职相当理性,他们在面试之前都会对岗位与公司做一定的了解与调查,一旦做出了赴约面试的决定,很少有放鸽子的现象出现,而且普遍提早到场,迟到也很少见; 2、HR们几乎人人开始都有了个人品牌的营销意识。项目经验,推荐信,个性定制简历都快成了标配。这些动作的目的,不仅是给面试官和公司留下好的印象,也为将来可能的定薪带来帮助; 3、HR在面试中的主动提问明显变多了,而且问的问答题都非常一针见血,这种主动提问有些时候更像是一种对面试官能力的试探,同时也是他们对公司实力的一种试探; 4、善于运用数据的HR也变得越来越多,他们普遍对数据的公式和原理也掌握熟练,而且有意识地把数据上的能力套用到沟通上,让表达变得有层次和条理。 5、与优秀HR交流的时候,都会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在面试结束之后,有些HR会主动要求加面试官的微信,出于礼貌,一般很少拒绝,加了微信之后,面试官也可以从朋友圈的内容上来判断一位HR候选人是否靠谱。 优秀HR的朋友圈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他们会把自己的朋友圈经营得很好,把一个人当成一家公司来经营,让人从朋友圈中就能很快找到他的价值和实力。 我刷了另外10位HR的朋友圈之后,发现这5件事,可能正在拉来HR和HR之间的差距: 手头有个副业可能做不好HR “互联网时代,谁还没个副业。” 帮朋友挖个人,朋友圈里卖个货,这都...
发布时间:
2019
-
12
-
27
浏览次数: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顺利完成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我们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入首页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月14日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汇算的内...
发布时间:
2019
-
12
-
16
浏览次数:45
1.离退休人员个税如何处理?一、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答:不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二、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以外的各类补贴要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答: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三、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答: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
发布时间:
2019
-
12
-
16
浏览次数:23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依照国务院1999年4月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哪些单位及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1)国家机关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3)事业单位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社会团体 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3、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时间,如何规定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办理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度?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度自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予以公布。2008年7月1日至今,比例是一直是12%。 6、从什么时间开始缴存...
发布时间:
2019
-
12
-
09
浏览次数:34
案情简介曹某于2013年3月1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曹某签字确认了“双方协商放弃社保确认书”,公司未为曹某缴纳工伤保险。2014年10月,曹某在工作中受伤,治疗结束后医疗机构为曹某开具了4个月的建议休息证明,公司已支付了曹某所有的医疗费用,并支付了曹某休息期间的工资共计3000元。2015年2月,曹某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5年3月,曹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2015年4月,曹某委托律师向公司寄发律师函,以公司未为曹某缴纳社会保险、未支付加班工资等行为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由,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工伤待遇等。公司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双方协商未果,曹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庭审中,公司称,“双方协商放弃社保确认书”系双方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协商所确认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之所以没有为曹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曹某入职时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费部分,故双方协商每月500元以社保补贴形式支付给曹某,不再为曹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曹某因个人原因要求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双方协商一致以社保补贴的形式不再为曹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故未缴纳社保造成曹某的工伤待遇无法理赔,应由曹某自行承担。争议焦点双方协商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豁免工伤待遇支付责任?裁决结果公司以双方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未为...
发布时间:
2019
-
12
-
09
浏览次数:26
发布时间:
2019
-
11
-
19
浏览次数:35
员工主动辞职如还有未休年假的, 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相信有很多HR朋友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一个员工主动辞职后跟单位反馈还有几天年休假未休,需要单位进行相应的补偿。在此种情形下,单位是否有义务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呢?笔者认为需要依据不同情形区别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员工辞职一般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员工向单位提出辞职后立马离职,未履行通知期;二是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辞职;三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辞职,同样未履行30天的通知期。一、员工向单位提出辞职后立马离职,未履行通知期,此种情况笔者认为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以及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从该规定来看,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是单位应尽的义务,但是如何安排,可由单位来进行统筹。鉴于解除属于形成权,一旦解除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即生效,故虽然员工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解除严格意义上来说违反了法律规定,且导致单位无法安排年休假,故员工未休年假的责任不能归责于单位,笔者认为员工立即辞职从而导致还有年假未休的情况下,单...
发布时间:
2019
-
10
-
21
浏览次数: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