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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重庆市人社局印发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内容涉及到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比例、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的退回等20项方面的内容,可供实务中参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8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旨在提示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供参考使用。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大《重庆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宣传力度,创新方法,柔性引导,依法规范,推进劳务派遣用工合法合规、有序健康发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3年4月11日重庆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引导用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推进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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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经常有新入职员工尚未参加工伤保险就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形,甚至是上班第一天就发生工伤事故,作为用人单位如何处理?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就此问题做了答复,供参考:工伤保险司答网民关于咨询刚入职员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却发生工伤怎么处理的来信来信时间:2022-05-25 回复时间:2022-05-30 严*良:您好,员工刚入职一个星期,未来得及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工伤保险,在工地上出现工伤怎么处理?公司现在购买工伤保险,员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回复: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关于用人单位未为新入职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关于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用人单位参保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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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女人的第六感很准,但HR的直觉绝对有资格与其一较高下。功力深厚的HR,总是以毒辣的眼光让同事不敢太过亲近,而同事们遮遮掩掩、掩耳盗铃般的“秘密”,在HR准得可怕的直觉下,早已显露无疑。人选不会入职:因为一刹那的犹豫上周和用人部门面试一位实习生,用人部门领导非常满意,知名院校,专业对口,表达流利,形象良好,还很机灵,面试完就安排同事收拾工位,连办公文具都领了。部门负责人满心期待,心情颇为美丽,我实在没好意思戳破她的念想:“王总,我们继续面试其他实习生吧,这个人不会来的。”“为什么?”她有点怀疑:“面试沟通很顺畅,这个人我也很满意,就要她了。”“王总,不是我们要不要她的问题,是她不会考虑我们。”我看她还有点不死心,便说:“前半段沟通非常顺畅,但是当我们问她下周一能不能来实习,她犹豫了。如果她真的很想来,又没有课程,她会答应的;但是她迟疑了,她停了一会,要么可能对比其他机会,要么在想什么借口。”用人部门负责人不相信,认为面试沟通非常充分,等着来入职。结果,这位某大的硕士研究生,离开公司后加微信不通过,通过了以后发消息不回,就算回复也只是很简短的几个字,一直说不能确定实习时间。到了周一,说,很不好意思,有更好的实习机会了。把用人部门负责人气得不行。候选人接了offer,最终不会入职,也有一些征兆:1、态度不积极:发消息不回,打电话不接,哪怕过了半天一天都不理你;迟迟不愿意或以各种理由借...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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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特别有意思,而且底下的评论也非常多,帖子的主题是:为什么迟到1分钟算迟到,加班2小时才算加班?大致内容是作者在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有一次因为上班路上大堵车,所以晚到公司了1分钟,被领导认为是迟到,按规章罚款了50元钱。作者觉得十分委屈,去找领导理论,还被一顿数落,说他钻牛角尖,故意找事。有的网友表示:迟到是态度问题,加班是能力问题,触碰到组织底线,所以迟到该罚。还有的网友表示:公司太死板,只要出活儿,干的漂亮,其他的不用那么在意。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关于加班和迟到你的屁股决定你的脑袋作为HR,也经常听到员工抱怨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不人性化。不可否认,加班可以调休或加班费的情况下,“泡加班”的情形很普遍。假设1小时就可以认定为加班,那么员工下班打开点个外卖或者去公司食堂吃个饭回来打个卡,1小时加班就到手了。这对公司而言,无疑是损失,员工什么也没干,公司却要给他带薪调休或者加班费。而两小时开始计算加班,员工“泡加班”的时间成本变大,如果没有正儿八经的工作,绝大多数人不会考虑留在公司加班。同时,加班2小时才算加班,也是在鼓励员工提高效率,在8小时内完成工作。至于迟到,就更好理解了,无规矩不成方圆,排除天气和交通等意外因素,迟到没有任何理由。按时上下班是基本要求,如果这点要求都做不到,又怎么能指望你有责任感呢?泡加班不行那我泡病假说到加班,这里再给各位HR普及一个员...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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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01 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对能效低的项目的要求: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能效水平2023年版》要求各地引导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改造升级到能效基准水平以上,并淘汰无法按期达标的项目。对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炼钢炼铁、水泥、玻璃、陶瓷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水平2023年版》明确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对新增的乙二醇、尿素、钛白粉、工业硅等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02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第64号)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修改内容:《决定》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一)调整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和积分合规成本变化情况,按照积分供需平衡原则,调整《积分办法》附件2《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平均下调40%左右,并相应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同时,考虑到后续新能源积分比例和分值要求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改,《决定》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作出调整。(二)建...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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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入职就让公司摊上了劳动仲裁。前段时间,我入职一家公司做HR,一位员工提交了辞职信,还说家里有事着急着走。刚入职就给员工办理离职,对什么情况都不了解的我来说,是有挑战的,生怕出什么问题。我谨慎再谨慎,面谈、留人、确定离职日期……终于按部就班处理完了。结果,没过两天,这位员工又找到我,说之前是一时冲动,现在不想离职了,要继续上班。我耐心告诉他,公司已经招到了接替的人,而且offer已经发了。他说自己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如果非让他走,就属于违法辞退,他要去申请劳动仲裁。这让我慌了神,如果硬让这位员工离职,他就要去申请劳动仲裁,告公司违法辞退;如果无故撤回已发出的offer,也有可能惹上劳资纠纷。以前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我想把这件事处理好。但思来想去还是没有头绪,只好去请教前辈,这位前辈对劳动法很精通。“员工要离职,又出尔反尔说不走了,要是他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又要赔钱。这劳动法也太偏袒员工了吧。”我给前辈说。前辈回答:“不一定,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公司不用赔钱的。”“不用赔钱,怎么说?”我惊讶道。前辈解答道:“因为劳动关系解除权属于形成权,所以不用给了,到时间给他正常办离职,他要是想仲裁就随他去。”“什么叫解除权属于形成权?”我疑惑地问道。前辈告诉我:“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权利。形成权必须通过行使才能产生效力,而劳动...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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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又闹开了。上个月,公司高薪招了一位新人,因为其能力出众,老板拍板,以高于市场平均薪资水平50%的薪资将其招进了公司。然而,同部门一个老员工,突然开始不好好工作了,还频繁请假。我跟他面谈了才知道,原来这位老员工知道了新人的工资,觉得心理不平衡。他认为自己在公司三年多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到头来,还薪资没有一个新人高。他想要讨个说法。我把情况汇报给老板。老板说虽然这位老员工能力不突出,但进公司这么久,也没出过错,而且手上也有公司的业务。最后大家商量一致给出的方案是,给这位老员工涨薪20%。老员工知道后很开心,也开始积极工作了。谁知道,一个月后,他又开始抱怨了,说算了一下薪资,心理还是不平衡,要求重新给解决办法。这下直接把老板惹恼了:“你去跟他谈,能干就干,干不了走人,一分钱也别想。”两面夹击,我根本没有一个万全之策。无奈之下,去请教了朋友,他在大企业做人力资源总监。“都涨薪20%了,怎么还不满意呀,别人拿多少有什么关系,自己拿的比以前多了不就好了嘛!”我吐槽道。朋友说:“老员工不满,要求涨薪只是表象,内在是他自以为自己的能力比新人强,凭什么薪资被倒挂了?除非你把他的薪资涨到比新人高,否则他的怨气消除不了。”“给不了这么高的涨薪呀,还是听老板的,把老员工开除了吧!”我无奈道。朋友笑着说:“开除老员工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源,这种情况会一再出现,可能因为你们公司没有任职资格体系。”“...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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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优惠又出新政策了!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法规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可见,税务思维是立体的!企业及财务万不可偏安一隅,只关注某一个地方、某一个点,而要全局来看,多角度观察。01  8月1日起实施,个税又出新政策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划重点:1、购买这些商业健康保险,也可以税前扣除了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险和疾病保险。注意: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解析:也就是从原来只有医疗保险,扩大到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相关优惠政策:购买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2. 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体适用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其配偶、子女或父母。3. 针对既往症人群,允许设置不同的保障方案1)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应当与基本医疗保险做好衔接,加大对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障力度。对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投保人为本人投保的,不得因既往病史拒保或者进行责任除外。可针对既往症人群设置不同的保障方案,进行公平合理...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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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工作年限越高,待遇就越高,好像就越受《劳动法》保护。比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铁饭碗了吗?其实是错误的。基本上,10年以上的老员工和新入职的员工之间,在劳动法领域内,待遇基本是一样的。若真要细化区分开,其实有以下几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当员工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就应该签定无固定限期(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了。这种时候要辞退该名员工,一般是以下4种情况:1、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单位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简单来说,工作...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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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01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 发文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主要内容:现行《规定》共19条,本次修订保留1条,修改18条,新增14条,修订后共33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全面落实新《反垄断法》制度要求。一是落实新《反垄断法》鼓励创新的立法目的,结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增加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第八条);增加经营者行使知识产权具有正当理由的考虑因素(第二十条)。二是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垄断协议类型,增加“经营者不得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的规定(第六条)。修改安全港规则,并做好与《指南》的衔接(第七条)。三是对照新《反垄断法》调整法律责任规定,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违法情形的处理和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行纪衔接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一条)。(二)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制度体系。一是增加关于不公平高价的规定(第九条)。细化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规则(第十条至第十四条)和正当理由的考虑因素(第二十条)。二是增加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经营者集中有关规定,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的经营者集中申报要求(第十五条),规定了审查中的考虑因素和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情形(第...
发布时间: 2023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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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其实都是两个主体之间的问题,有的小伙伴会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疑惑。想要了解两者存在哪些重要的争议,其必须要了解的就是辞职、开除以及劝退三者之间的区别问题,那么究竟他们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处于什么情形?什么关系?又有何种关联呢?辞退、开除和劝退分别是什么意思?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其实辞退和开除是一个意思。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通俗说法,具有单向和主动的感觉在里面。与辞职不同,辞职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的,而辞退和开除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劝退,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有协商的意思在里面,主动性则更弱一些。如果劳动者同意了,那么就可以视为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哟。辞退、开除和劝退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一、这种情况解除是违法的喔HR们注意啦,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同时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存在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会被认定为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员工本人工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2N。二、合法解除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
发布时间: 2023 - 06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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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社保15年和个人缴纳社保15年,退休的时候哪一种方式的养老金更高,哪一种方式去缴纳会更加的划算?一般来说:单位缴纳社保15年和个人缴纳社保15年,退休后的养老金还是有一定差距的。除非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时间地点等所有因素都一致,退休后的养老金才有可能一致,但是发生这种事件的概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大家可能会陷入一个误区,认为实际缴费年限相同,退休后的养老金就一定相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影响养老金的因素不止缴费年限一个,对于企业参保和个人参保来说,它们属于两种不同的缴费方式。造成差异的主要因素有3个:一是缴费基数;二是退休年龄;三是退休前上一年度全口径(或在岗)平均工资。单位缴纳社保和个人缴纳社保缴费方式有哪些差异?一、单位缴纳的社保属于城镇职工社保。企业承担统筹部分费用(养老保险比例16%),个人承担个人部分费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由企业代扣代缴。二、个人缴纳的社保分为两种,一是城镇职工社保;二是城乡居民社保。个人可以选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12%计入统筹账户,8%计入个人账户),按月缴费;也可以选择缴纳城乡居民社保,按年缴费,缴费成本相对较低。总结:■ 如果个人选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社保,那么与企业参保缴纳的同属城镇职工社保。但是,缴费成本要高于企业参保。■ 如果个人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保,那...
发布时间: 2023 - 06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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